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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晚报》成为甘肃省第一件报纸类著名商标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04-08 15:23:31
甘肃文化产业网按

  4月3日上午,2012年度中国驰名商标和甘肃省著名商标授牌视频大会在兰举行,我省有13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另外,有102件商标被认定为甘肃省著名商标,《兰州晚报》名列其中,这也是全省第一件报纸类著名商标。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慧、副省长李荣灿、省政协副主席张津梁等出席了当日的授牌仪式。

  由甘肃制造向甘肃创造转变

  李荣灿指出,这次中国驰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授牌大会,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政府推动商标战略实施的一次重要会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商标工作,始终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采取了一系列推动措施,全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成效明显,但商标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商标的知名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他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品牌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旗帜。一个牌子的崛起,可以使破产企业起死回生;一个牌子的沉沦,可以使一个好端端的企业迅速跨掉。市场竞争说到底是品牌的竞争,特别是驰名品牌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主导地位。实施商标战略,可以帮助企业依托资源优势,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品牌竞争力,形成品牌战略优势,促使企业从粗放向集约转变,从一般加工向高端制造转变,由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转变,逐步实现由甘肃制造向甘肃创造的转变。

  据悉,截至2012年底,全省新增注册商标2350件,总数达到21305件;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3件,总数达到38件;新认定甘肃省著名商标102件,总数达到714件;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件,总数达到47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012年增量是历年总和的一半多,标志着我省商标工作实现了跨越发展。今后我省每年新增著名商标要在1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在10件以上。

  《兰州晚报》一块文化“金字招牌”

  走过33年的风雨历程,《兰州晚报》已成为一块“金字招牌”,与兰州市民相濡以沫,相伴相随。此前,《兰州晚报》是中共兰州市委主办的党报,创刊于1980年7月1日,原名《兰州报》,1985年1月,《兰州报》改名为《兰州晚报》。目前,《兰州晚报》已成为主流阅读群体最为广泛、最具品牌价值和广告传播价值的综合性都市大报,堪称兰州最具权威与影响力的主流都市报,也是我省发行量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报纸之一,品牌价值位居西北报媒第二,在全国也享有较高品牌知名度。2011年9月27日,兰州报业大厦在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正式落成启用,报业大厦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地上21层,地下2层,是智能化、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办公场所,也成为《兰州晚报》编辑部的综合办公场所。

  报纸名称是报社的重要无形资产,报纸名称商标注册是报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09年7月8日,兰州日报社委托甘肃红盾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在第16类“报纸、新闻刊物”等项目上申请注册《兰州晚报》报纸名称商标。在国家商标局对《兰州晚报》商标进行实质审查过程中,兰州日报社又根据国家商标局2011年1月6日下发的补正通知书要求,及时向国家商标局报送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兰州晚报报纸出版许可证”和报社相关的主体资质证明。经国家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兰州晚报》商标于2011年9月7日正式核准注册,商标注册证7540861。

  《兰州晚报》借东风迎来大发展

  省工商局商广处处长张衡山在此前《兰州晚报》召开商标注册成功座谈会上指出,《兰州晚报》成功争创甘肃著名商标只是刚刚走出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商标的使用,管好、用好标志,才能彰显其蕴含的价值。省商标协会秘书长朱重瑗讲道,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知识产权越来越被重视,国内外高度重视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商标兴省、商标兴企,政府高度重视。市工商局副局长柴永军指出,《兰州晚报》争创甘肃著名商标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希望《兰州晚报》能一如既往做大做强,在成功争创甘肃著名商标后,要通过商标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一枚商标可以展示一种形象,一个品牌可以成就一方经济,它不仅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也是地方经济的一面旗帜。今年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复甘肃省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这是继兰州新区之后,甘肃省又一个上升至国家层面的战略平台。2月19日上午,国新办就甘肃加快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等情况举行发布会。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19日表示,甘肃省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发展文化产业,将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文化产业带动经济发展,探索一条经济欠发达但文化资源富集地区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无疑,《兰州晚报》作为兰州市的一块文化“金字招牌”,必将迎来发展的东风和非常优越的发展机遇,国家有相应的政策出台,为报社下一步的发展更加树立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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