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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以奖代补”激励文艺创作攀高峰

来源/ 甘肃文化产业网 作者/ 施秀萍 时间/2020-04-27 10:12:04
甘肃文化产业网按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正向激励作用,完善组织形式、提高工作效能,探索有利于“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 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近日联合印发了《精品剧目“以奖代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正向激励作用,完善组织形式、提高工作效能,探索有利于“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 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近日联合印发了《精品剧目“以奖代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总结了近年来我省从事影视精品“以奖代补”工作经验,新增了对舞台剧和主创作品的奖补;进一步创新方法和思路,坚持事后奖补,同时兼顾对省委宣传部主导主创作品的剧本扶持;进一步优化流程和制度,新增合作协议的签订和监督管理,明确签订影视剧合作协议的主体、程序和权益保障,细化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以及审批流程,体现了很强的指导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分奖补范围、奖补标准、合作协议的签订、工作程序和监督管理五个部分。在奖补范围中,明确了由我省各级各类文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创排完成且已公开演出的原创舞台剧,以甘肃为题材和背景创拍制作、在甘肃省电影局和甘肃省广播电视局立项或报备、与甘肃省委宣传部签订合作协议、已在全国公映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由省委宣传部主导创作的重大历史和现实题材影视剧本三大类申报主体。

《办法》规范了奖补标准。明确舞台剧以演出场次为依据,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以平台(频道、院线或网络)、时段、收视率、票房、场次或有效点击量为依据,在演出或播出后根据不同等次,给予不同数额奖补。

《办法》将在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引领精品创作生产、推动文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引导和鼓励创作生产更多讲述甘肃故事、体现甘肃形象、彰显甘肃特色的文艺精品力作,推动全省文艺创作从“高原”向“高峰”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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